(九)《直销培训员管理办法》

一、直销培训员录用标准

   (1)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2)在本企业工作一年以上;

   (3)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熟悉直销行业,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及市场营销经验丰富知识;

   (5)熟悉本公司产品知识、营运政策、公司文化、宣传导向;

   (6)拥有丰富的舞台演讲和授课经验,能准确传达、宣传国家法规和公司的政策;

   (7)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

   (8)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熟练掌握《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直销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9)人格高尚、品行端正,具有团队精神,抗压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强;能适应长期出差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10)懂协调、愿付出、心态良好,对公司有忠诚度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直销培训员的管理

   (1)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直销培训员由公司教育培训部管理;

   (2)公司将依照《直销管理条例》、《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商务部关于直销培训员备案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对直销培训员进行监管;

   (3)经考试合格的直销培训员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并转报商务部备案,在信息网站上公布。

三、直销培训员的备案

   (1)每月15日前将公司上一个月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册,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商务部备案。未经备案的人员,不得对直销员开展培训;

   (2)对直销培训员进行备案的内容:

       ① 直销培训员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

       ② 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隶属部门、职位;

       ③ 毕业院校、学历证书号、经验丰富(学历证书可提供复印件);

       ④ 有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记录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说明;

       ⑤ 直销培训员证号。

四、直销培训员行为规范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损公司的形象;

   (2)严格按照公司教育大纲推广课程,不得私自更改公司安排的讲课时间;

   (3)演讲中应使用普通话,做到用词规范、准确、清晰、经验丰富性强;

   (4)仪表整洁,着装标准。

五、直销培训员证发放

   (1)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直销培训员,由公司颁发《直销培训员证》;

   (2)《直销培训员证》由公司按商务部制定的规范式样印制(式样附后);

   (3)直销培训员在进行直销培训活动时,佩戴《直销培训员证》;

   (4)任何人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直销培训员证》。